李诞代言女性内衣,广告文案颇具争议,引起广大女性用户的质疑,最终导致翻车。品牌方公开道歉并下架相关广告,李诞本人公开道歉!然而,事情并未因此而停歇。
有网友继续对李诞各种吐槽,也有网友对品牌方的选择表示不解甚至厌恶,更有甚者扬言要对品牌粉转路。
那么,李诞和品牌方到底错在了哪里?是如何得罪广大用户的呢?
Ubras一重罪:选用男性代言不合法
有网友搬出《广告法》,认为李诞涉嫌违法。
我国《广告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“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、服务作推荐、证明,应当依据事实,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,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、证明。”
李诞一个男性,确实没有使用女性内衣的需求,那么,做女性内衣代言就是有违法嫌疑了。虽然厂家没有明确说他是代言人,但是他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代言,这就是实质上的违法。
Ubras二重罪:选用男性代言不合理
有人说,化妆品也有男性代言,比如李佳琦就有推介过口红、粉饼等用品,那么李诞代言女性内衣怎么就不行?
虽然男性化妆品有自己独立的市场,但市场上许多化妆品并非女性专用,性别区隔也不是很明显,男女均可使用。
但女性内衣与化妆品还是有所区分的,它的产品属性决定了,一个男性不大可能亲身使用女性内衣,连试用的可能都微乎其微。而且,基于男性的身体构造与女性的差别,即使亲身试用,其体验感与女性也完全不同,其身体感受对于女性用户来讲,并不具有建设性和参考价值。
那么,一个对产品不够了解的人,对产品进行的解读,对于广大女性用户而言,是不具有任何积极正向的引导价值的。
Ubras三重罪:广告文案本身对女性用户不尊重
这则广告最大的原罪,还是文案本身,对于广大“职场女性”的不尊重。
所谓“我的职场救身衣”,直接把女白领们的职业状态定位到狼狈窘迫、脆弱不堪、亟待救赎的位置。
毋庸置疑,随着职场竞争越来越激烈,女性在职场的生存状态的确非常艰难。但职场生存艰难的状况,并非一件内衣就能改变和救赎的。
而“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”,更是对职场女性赤裸裸的羞辱。这种油腻大叔视角,扭曲的“身体叙事”方式,无比直白的暗示、矮化以及歧视职场女性。在他们的潜意识里,固执地默认职场女性是弱者,鼓动职场女性出卖身体在职场中逆袭。
一则漏洞百出、动机不良的广告背后,展示的是一个男权思维导向的倨傲和猥琐。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,不仅需要给予职场女性合理合法的职场权益,还需要消除更多隐匿于明面之下,形形色色的不平等与不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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